最新进展:

  • 为维护自身姓名权及保护中国消费者不被误导, 迈克尔∙乔丹于2012年2月21日向中国一法院提出诉讼,指控中国运动服饰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授权使用其姓名
  • 乔丹体育”滥用迈克尔∙乔丹的姓名和形象,持续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乔丹体育”明知侵犯了迈克尔∙乔丹的姓名权,但仍然借此牟取商业利益。
  • 上海法院的姓名权案件尚未宣判。

诉讼理由:

  • 迈克尔∙乔丹以其中文名字“乔丹”在中国广为人知: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许多知名媒体对迈克尔∙乔丹的职业生涯、影响力和成就进行了大量报道,其中包括《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和《中国体育报》,这些报道一致将其称呼为“乔丹”。
  • 迈克尔∙乔丹拥有其姓名和个人身份的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公民享有姓名权(民法通则第99条),侵害个人的姓名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2条)。
  • “乔丹体育”非法将迈克尔∙乔丹的姓名用于其产品,侵犯了迈克尔∙乔丹的权益: 迈克尔∙乔丹从未授权“乔丹体育”使用其姓名,然而该公司注册的商标中包含原告的名字、并涉及其注册的品牌和其从事的事业。如:
    • 乔丹体育”注册了:
      • “Qiaodan” and “乔丹”— Jordan的中文译名“乔丹”和拼音“Qiaodan”
      • 域名和网站http://qiaodan.com.cn
    • “乔丹体育”还积极申请注册了100多个类似的商标:
      • 申请注册的商标含有迈克尔∙乔丹球衣号码23号
      • 申请注册的商标中含有迈克尔∙乔丹的两个儿子的中文名字及其中文名字的拼音字母。
  • “乔丹体育”对迈克尔∙乔丹名字的使用和市场推广给中国消费者造成误导: “乔丹体育”在广告推广中未经许可大量使用这些名称,其中包括它与中央电视台签订的广告协议、赞助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和赞助2008-2010年世界篮球联合会赛事。2009-2010年,在中央电视台对美国NBA联赛的电视转播中,“乔丹体育”的名称和标识出现的电视上。
  • “乔丹体育”滥用迈克尔∙乔丹的形象和声誉,并通过误导消费者获得商业利益: “乔丹体育”目前拥有30家连锁店和4,000-5,000家专卖店,其营业额从2007年的4,560万美元飙升至2010年的4.563亿美元。

迈克尔∙乔丹采取此举的目的是保护其姓名不被非法使用,避免中国的消费者遭受误导:

  • 保护姓名权和品牌权: 迈克尔∙乔丹采取行动的目的是要保护其多年努力建立起来的名称和品牌。迈克尔∙乔丹为建立其个人品牌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并为以其姓名和形象为标志的运动鞋和运动服品牌而深感自豪。
  • 避免中国的消费者遭受误导: 中国的消费者对他们所购买的商品享有知情权。“乔丹体育”品牌对中国消费者造成了误导。
  • 以其他运动员为榜样: 中国篮球明星姚明和易建联都起诉了滥用其姓名的企业并得到法院的保护。
  • 中国消费者有权享受诚信公平的市场竞争: 企业的成功应当以诚信和尊重消费者的权益为前提。篮球运动员出身的迈克尔∙乔丹靠诚实的拼搏取得成功。如今作为商人,他依然推崇诚信竞争。在竞争对手不遵守市场规则、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其姓名时,他定会采取行动保护自身权益并保护消费者。
  • 本案的诉求在于姓名权,而非金钱: 迈克尔∙乔丹采取行动的目的是保护其姓名和身份,避免中国消费者遭受误导。诉讼可能带来的所有赔偿将用于发展中国的篮球事业。非法使用迈克尔∙乔丹和其子女的名字侵犯了个人权利。
  • 支持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努力: 中国一直致力于改善知识产权监管环境,以确保企业和个人对侵权行为有申诉的平台。该诉讼与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努力相一致。

迈克尔∙乔丹在中国的影响力

迈克尔∙乔丹在中国一直是一位具有影响力的体育明星。

年代 事件 迈克尔∙乔丹在中国的影响力
1984 中国媒体首次对迈克尔∙乔丹进行报道 中国电视屏幕第一次出现迈克尔∙乔丹的形象,当时他以美国篮球队员的身份参加1984年奥运会。
1987 中央电视台开始转播美国NBA联赛 迈克尔∙乔丹成为中国观众心中最著名的篮球运动员,并且拥有千万中国球迷。在随后的30多年间,中国媒体持续对他的成就和影响力进行了大量的报道。
2004 迈克尔∙乔丹访问中国 他的访问引发了媒体的新一轮关注,反响巨大
2011 迈克尔∙乔丹入选“2011年百度新闻人物” 百度是中国最大的网络新闻搜索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