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乔丹关于其中国行的声明

2015年10月9日 – “我上次来中国还是在十多年以前。这次很高兴借参加NBA国际系列赛的机会再次来华。首先,我要感谢这么多年来一直支持我的中国球迷。此外,不管在哪个国家,保护我的名字、形象和品牌对我来说都很重要。”

“我起诉乔丹体育的相关案件,其诉求从来都不是金钱,而是为了保护我的名字和形象,更重要的是保护中国的消费者不受误导。我将把此案可能获得的赔偿全数捐给我们在中国的新公益项目‘Wings’,为弱势青少年群体提供奖学金,学习辅导以及其他与篮球相关的发展机会。”



迈克尔∙乔丹关于法院受理其诉讼的声明

"2012年3月1日,北京—“我很高兴,中国法院受理了我的诉讼,以保护我的姓名权和中国消费者的利益。‘乔丹体育’未经授权使用我的中文名字、球衣号码23号、甚至试图用我孩子的名字从事经营活动。我认为中国消费者的权益应当受到保护、不应被误导,他们应该对其购买的商品具有清楚的知情权。"

"我采取这一行动旨在保护我的姓名权和品牌。"

"任何人均有权保护自己的姓名权。对于本案的受理,说明中国认可姓名权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毕竟,还有什么比你的名字更加私人的事情呢?"



迈克尔·乔丹的官方声明

北京,2012年2月23日

迈克尔∙乔丹因姓名权遭侵犯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蓄意且毫无顾忌地使用迈克尔∙乔丹的姓名并误导中国消费者

北京,2012年2月23日—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已经向中国一家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中国运动服饰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姓名。

迈克尔∙乔丹表示,“在我作为职业篮球运动员和从事商业活动的过程中,我为建立个人形象及品牌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并为以我的名字和形象为标志的运动鞋和运动服品牌而深感自豪。

“当我了解到有其他企业未经我许可便利用我的中文名字、球衣号码23号、甚至试图利用我孩子的名字开展商业活动,我感到非常失望。我采取这一行动的目的是保护我所拥有的姓名权及品牌。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竞争的市场,中国的消费者与其他地区的消费者一样,在购买服装、鞋子及其他商品时都有众多的选择。中国的球迷一直对我非常支持,对此我十分感激。我认为他们对自己所要购买的商品具有知情权。

“这项诉讼的目的不在于经济诉求,而是旨在对我姓名权的保护,是一个原则性问题。我计划将诉讼有可能得到的任何经济赔偿用于发展中国的篮球事业。”

“乔丹体育”注册和使用了“乔丹”这一名称,而在很多中国人心目中,这一名称早在迈克尔∙乔丹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在成名时就与其本人紧密联系在一起。乔丹于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期间第一次给中国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当时他效力的美国篮球队赢得了奥运金牌。1987年中国第一次引进美国职业篮球全明星赛的电视转播,从那时起迈克尔∙乔丹就长期频繁出现在中国的电视荧屏上。

根据中国法律,申诉姓名权的原告有权到法院申请其姓名不被侵犯和损害,其适用的情况如下:1)原告本人为公众名人;2)被告出于不良目的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原告的姓名和其他个人专属权益;3)对原告姓名和其他个人专属权益的使用给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或服务中造成误导,从而对原告造成伤害。近期,曾有其他运动员在类似案件中获得了胜诉。